使用不合格的苯板作為在建工程的外墻保溫材料,并進行外墻保溫施工,遭到消防部門罰款后竟然“屢教不改”,仍使用不合格的苯板繼續施工。針對這個“頂煙上”的建筑工地,消防部門實施重罰,并強制將建筑工地施工用配電箱進行斷電查封。
為進一步加強民用外墻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前不久,大連市公安消防支隊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消防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支隊防火處火調技術科在積極開展建筑外墻保溫材料見證取樣的基礎上,加大檢查頻次和覆蓋面,通過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對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督管理工作。
連日來,防火處火調技術科加大了建筑工地使用的消防產品和外墻保溫材料的檢查頻次和覆蓋面,特別是加大了對在建工程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督檢查力度。
防火處火調技術科在對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街道某公司開發的建筑工地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項目使用苯板作為外墻保溫材料進行外墻保溫施工,技術人員通過檢查后發現,該建筑工地所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相關消防規定,該單位存在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的違法行為,火調技術科立即進行了立案查處,對其處責令外墻保溫工程停止施工,并處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責令該單位對違法行為立即進行整改。
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就在該單位整改期間,火調技術科人員多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監督整改情況,經抽查發現,這家單位不但沒有停止外墻保溫施工進行整改,還繼續用苯板作為外墻保溫材料進行外墻保溫施工。針對這種情況,火調技術科依法對該建設工程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在送達《消防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后,對停止施工的行政處罰進行強制執行,對建筑工地施工用配電箱進行斷電查封。并處罰款9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并嚴格督促和關注該單位整改情況。
截止到目前,大連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處火調技術科進行建筑施工工地檢查63個,進行防火建筑材料現場見證取樣264個(件),辦理行政處罰案件8起,罰款315100元,“三停”6家,行政強制執行1家。